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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殷黎明

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及重点推荐第九批常州市

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及重点推荐第九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2010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补充)

1、根据武进实际情况,本批次我区不设“重点推荐”项目,不定“重点推荐”对象,各单位申报人员全部进入评选(考核)程序。

2、原则上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常州市骨干教师申报参评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武进区骨干教师、常州市教学能手申报参评常州市骨干教师。

3、职业类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均不参加本批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解释口径

1、条件中关于职称的任职年限数,必须是“满”规定的年数。例:中学学科带头人规定为中高3年,即必须是2007年及以前取得的中高。以此类推。

2、条件中申报评选骨干教师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必须是19751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

三、评选工作要求

各校须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师。本次评选申报,为教师对照条件自主报名,虽无名额限制,但条件、程序较以往有较多变化,必须逐项逐条认真研读文件,学校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具体条件见市局文件附件),特别是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年龄条件的要求,不符合者不得申报。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坚持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我区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校务必于1122日(星期一,一天内)将《自主报名汇总表》(市局文件附件四,纸质一份,附U盘),交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过时不候。咨询电话:86310892

五、各评选考核环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常教人〔2010〕81号文件

     2:常教人〔2010〕81号文件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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