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小记者协会邀请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朱晓燕走进宋剑湖小学,为四年级的学生上了一堂“宪法公开课”。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规范我们的行为准则。朱检察官告诉大家,例如:马路上加设红绿灯,禁止动手打人,喝酒不开车,九年义务制教育等等,都是法律赋予人们的权利个义务。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体系,旨在反映特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它是通过国家权力来确保实施的一系列规则,这些规则对于公民在社会中应如何行动有着明确的指示。
为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朱检察官告诉同学们,宪法就像一位妈妈,其他法律:刑法、民法典、劳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都是它的子女,是以它为原则制定的。
今天,是第十个宪法日。通过学习,大家了解到:每年的12月4日,都是我国的宪法日。这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八二宪法,是在12月4日正式实施的。这一天,就成为了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让大家尊重宪法,学习法律,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讲完我国的宪法日,朱检察官还带领同学们了解了其他国家的宪法日,以及当天会举办的一系列庆祝活动。除此之外,朱检察官还告诉大家,世界上最长的宪法,是前南斯拉夫宪法;世界上最短的宪法,是马尔加什共和国宪法。
通过朱检察官的介绍得知,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已经制定过4部宪法: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八二宪法。我们目前现行的宪法,就是八二宪法,而八二宪法经过时代的更迭与社会的进步,也已经修改过很多次了。
宪法离我们远不远?通过观看视频,大家明白了我们的生活与宪法息息相关。接着,朱检察官给大家看了一个小案例,带大家一起寻找案例中和宪法有关系的权利与义务。
“宪法公开课”结束了,通过一节课的学习与互动,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了宪法的重要性和意义。同时,朱检察官也呼吁同学们,争当小小宪法宣传员,在自己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同时,也要多多向家人朋友们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