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宋剑湖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为了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学校领导干部队伍,根据武进区宋剑湖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经原新街小学三届二次教代会通过后试行),结合本校现在实际情况公布学校选聘中层干部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范围、对象
本校的在编在职正式教师。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学校荣誉感;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勤政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新任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凡男年龄超过 52 周岁,女年龄超过 50 周岁的不再参选。
5.中层正职一般从原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和志愿者中产生。
6.文化程度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8.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岗位
教导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办公室:副主任1名;
总辅导员1名。
出纳1名。
五、选聘程序
1.组织准备阶段:建立领导小组。党支部 、校长室成员与工会主席组成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2.公布方案阶段:向学校教职工公布竞聘职位,任职条件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8.2)
3.公开报名阶段:认为符合中层干部条件的本校正式教职工在规定期限内向校长室书面申报竞聘岗位,填写申报登记表。也可以校级领导提名、组织推荐等方法推荐竞聘人员。(8.2——8.5)
4.资格审查阶段: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由领导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8.6)
5.公布名单阶段:将竞聘人员的名单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其竞聘资格。(8.6)
6.演讲选举阶段:竞聘人员在教师大会上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施政设想)。校级领导、教师分别按“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中层干部。校级领导、教师的权重分别30%、70%。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当场唱票、计票,按得票多少和岗位职数确定中层干部名单。(8.8下午1:00)
7.公示:将拟聘任中层干部的名单向全校公示一周。
8.校长聘任。校长按规定签发聘书,签订责任状。聘任文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材料归档。
六、有关规定
1.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
2.中层干部岗位职数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3.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任期满后,重新聘任。
4.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形式。竞聘人数不得等于或少于岗位职数,如遇竞聘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数,按规定程序直接聘任,但拟聘人员必须进行演讲。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在届期内遇临时缺额按有关规定直接聘任。因工作需要,校长室有权对中层干部进行工作调动。
5.校长室对中层干部履行职责、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6.中层干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可以解除聘任: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以不正当手段拉票或贿选的;
(4)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7.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可以决定终止聘任。
(1)被调离工作岗位的;
(2)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
(3)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 60% 或不称职票超过 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8.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接受上级党政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9.本方案解释权属宋剑湖小学校长室。
武进区宋剑湖小学校长室
20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