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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宋剑湖小学岗位全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6-08-0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admin

武进区宋剑湖小学岗位全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关于推进全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用”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改革用人制度为重点,建立公平竞争,择优聘用,能上能下的聘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岗位聘用制,优化岗位设置管理体系,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核编,总量控制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有关编制标准和学校实际进行合理的核编,核定后的总人数作为下拨教师绩效工资等人头经费以及岗位设置等的依据。

2.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原则。学校根据核定的员额总量和实际岗位需要进行设岗,教师根据设定的岗位进行竞聘上岗。

3.坚持本校优先,面向全区原则。学校要优先聘用本校原有的合适教职员工,确无合适人选的,可面向全区其他学校聘用。

4.坚持合理分流,平稳转岗原则。学校要配合教育局对未被聘用的教师进行合理分流,确保平稳转岗。

三、组织领导

学校全员岗位聘任在区教育局教师“区管校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学校成立教师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过程监督、结果审定、选拔教师代表参与工作小组的工作。

1.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立新

副组长:丁雄鹰  周茹媛

成员:李文平 章志英 蒋云峰  王金红  吴彩琴  龚绯霖

监督员:教师代表4

四、聘任范围:全校教师

五、岗位设置

根据区编办和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的核定,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各岗位数,实际设置岗位数 45人。

六、聘任教师的岗位条件及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爱校如家、爱生如子,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相关职级的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的实际工作能力。

3.一线教师必须同意承担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工作等学校安排的工作。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承担满工作量的工作,配合学校工作。

5.年度考核合格,能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聘任岗位职责及绩效目标(见附件2

(三)工作量的核定

各管理岗位、教学岗位及工勤岗位工作量的认定依据武进区教育局《武进区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核定。(见附件3

七、聘任程序和方法

1.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进行竞聘工作总动员,组织学习《武进区宋剑湖小学岗位全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民主产生 4名教师代表,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小组。

2.教师根据学校的设置岗位,填写《岗位申请表》,原则上要申报原任教学科。

3.岗位资格审核。聘任工作小组对教职工的岗位申请表进行审核,已在一线任教的教师,在本学科设置的岗位有多余的情况下,原则上不能聘任到教辅和后勤岗位。

4.学校岗位聘任的方法:

根据教师岗位申请,经聘任工作小组审查后,符合岗位条件且不超出岗位数,学校可以直接聘任。(《宋剑湖小学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5

教师申请的岗位数超过学校设置的岗位数,必须参加竞聘(竞聘者陈述本人对做好本岗位的工作思路、办法、岗位绩效目标和措施,本人优势和诚信承诺。时间:3分钟以内),由竞聘产生聘任岗位。(综合测评方案见附件4

ƒ经过第一轮聘任后,落聘者可以再申请符合条件的空缺岗位,方法类同第一轮。

5.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及以上的教师由学校直接聘任。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安排的新分配的教师、外地调入学校的人员一年内由学校推荐聘任或直接安排工作。

6.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及以内的,因身体原因需学校减轻工作量的,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核准后,可减轻工作量,但收入待遇也要相应比例减少。其他人员原则上必须满工作量工作。

7.学校完成岗位聘任后,聘用相关材料报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经同意后,公布学校聘用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一年),明确学校和个人的人事关系和责任,权利与义务。落聘、解聘及流动交流的人员,报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

八、工作纪律

1.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本次全员岗位聘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要服从大局,积极支持全员聘任改革试点工作,尤其是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协助学校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对违反程序违规操作、行贿索贿、拉帮结派、造谣惑众、优亲厚友,以及玩忽职守、打击报复、无理取闹、阻碍改革以及不按正常程序和途径反映合理诉求的有关人员,经学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商议后按落聘对待,由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根据规定处理。

2.教师拒绝参加学校全员岗位聘任的,按落聘处理。

3.学校负责对聘任教师的日常管理、考核、培训等。根据《武进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关于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教师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加强对已聘教职工的管理。

九、本方案提交学校工会委员会审议监督,并报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批准后由学校全员岗位聘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方案由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进区宋剑湖小学

20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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