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教基〔2008〕72号
关于组织参加2008年常州市中小学
校歌MTV电视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规程》,展示我区近年来艺术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区部分学校参加2008年常州市中小学校歌MTV电视作品大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区中小学均可参赛。
二、比赛时间:2008年7月初—9月中旬。
三、比赛内容及形式:
1.通过校歌MTV电视作品,展示学校校歌的艺术创作水平和校园电视制作水平。
2.作品要把校园风貌、师生风采和校歌的演唱有机融入到MTV的创作过程中,力求完整、生动、具有较高艺术水平。
3.要求画面清晰,配音、同期声、音乐处理得当(音乐部分最好在较为专业的录音棚录制)。
四、参赛办法:
1.各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自愿参加。
2.参赛时成片送交Dvcam或DV录像带和DVD各一份,并附文字稿本、报名表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打印稿各一份,于2008年9月10日前交武进区教育局基教科324室,过时不候。
五、展播方式:
本次电视大赛的优秀获奖作品将在常州电视台《教育时空》节目中播出,科教频道:周六19:05,周日 8:17 12:00,都市频道:周日17:35,并在常州教育网设视频专栏展播。
六、其它: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86310378。
附件:常州市中小学校歌MTV电视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8年6月23日
主题词:艺术 校歌MTV 比赛 通知
录入:何伟明 校对:何伟明 网发学校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