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课程需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参与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非学科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要求
非学科机构为常州经开区区域内科技类、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等校外培训机构,且符合以下要求:
1.取得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书、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证)、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
2.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违规使用资金、卷钱跑路、退费难、拖欠员工工资等不良记录。
3.从业人员须为机构专职人员,有2年以上从业经历(在其他合规机构的服务时长可合并计算),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 号)要求,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和近一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必须取得相关专业技能资质(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院校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4.服务项目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教监管厅函﹝2021﹞16 号)要求,以发展学生兴趣特长为主,价值导向正确,不得提供境外课程教材。
二、遴选对象服务期限
2024年9月-2025年8月。
三、遴选程序及办法
1.自主申报。符合资质要求的非学科机构自主申报进校园服务课程,填写申请表,并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交评审材料。
2.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对申报机构的资质条件以及课程、师资、收费等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对相关机构进行实地核查。
3.项目公布。学校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遴选结果,并接受监督。
四、申报材料清单
1.非学科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申请表及承诺书;
2.审核意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3.机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机构信用证明复印件;
5.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资质、从业经历、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健康体检证明等复印件;
6.近三年办学成果等证明材料;
7.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流程监管相关佐证材料;
8.课程方案介绍
9.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按清单顺序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于9月13日前,报送至宋剑湖小学课程部,所有资料应加盖机构公章,确保真实有效。9月18日遴选结果公示。开学第三周开始引进课程。
联系电话:18796992966。
附件:
1.常州经开区非学科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
2.课程方案参考模板
3.承诺书
常州经开区宋剑湖小学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