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宋剑湖小学工会会议制度若干规定
为了使工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工会会议做如下规定:
一、认真组织好每一次会议,精心安排会议内容。
二、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记录会议主题和要求,按照会议精神向本单位会员传达、宣传、贯彻落实。
三、 出席会议的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迟到和早退,考勤情况作为其本人和部门工会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 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必要情况下实行投票进行表决。
五、 工会委员(扩大)会议
工会委员会会议主要研究和决定工会重要决定,传达上级工会和学校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工会总结,制定年度计划,讨论工会经费预、决算、讨论教代会筹备工作及工会组织一些重大活动安排及决定等。会议由工会主席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主席可随时召开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召开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确定日程以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会议地点并提前通知到人,并负责会议签到和记录,重要会议应写纪要或简报。
六、全体工会干部会议
每学期召开1~2次。工会委员、部门工会主席、经审委员、女工委员参加。总结一学期来工会工作,部署新学期工作。由校工会主席主持,请校领导参加。
七、工会专职干部会
工会专职干部会参加。每周一上午召开,如遇有事不能开会向后顺延。会议总结上周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周工作(落实到人)。
八、本规定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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