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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剑湖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9日 作者:许霜婷 来源:原创 点击次数:

宋剑湖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经宋剑湖小学二届三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试行)

为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绩效评价制度,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09】24号)和《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教人【2009】31号)的精神,现就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励工作的具体实施提出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引领教师以绩效为导向,爱岗敬业、建功立业、多作贡献;以博大的胸怀,志存高远,正视得失,力戒功利狭隘。

2.绩效性原则:以德为先又注重实绩,关注过程又突出成效,激励先进又激发团队,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责重倾重,力戒平均主义。

3.可操作原则: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相对公平,程序规范,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力戒繁杂琐碎。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界定:

1.范围: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时间: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岗位津贴等全年按十个月核算(除7、8月暑假)。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属性:

1.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总量核拨。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依据的是工作强度、责任和实际业绩等,更具有奖金、津贴等属性,且具有动态性、激励性、一次性等特征,主要解决的是打破“干多干少、做好做坏、责大责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分配格局,提倡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责重倾重。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及标准

(一)岗位津贴(王立新校长负责审核)

1.班主任津贴:300元/月(校行政对班主任工作考核合格后发放)

2.职务津贴:

1)中层正职:500元/月;副职(志愿者)400元/月。

2)年级组长:200元/月。

3)教研组长:组织教研组成员开展活动比较正常、规范,并有活动记录和台帐的,40元/月。由教导处负责考核。

(4)其它岗位:卫生员、档案管理员、图书馆管理员、信息技术员、报刊发行员、净水管理员30元/月。

以上津贴全年均按十个月计发(上、下半年按6、4个月计算),校级领导的绩效考核按教育局统一规定执行。职务范围的有关活动,享受职务津贴后,一般不再考虑补贴。

(二)工作津贴(丁雄鹰副校长负责审核)

能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学校所分派的课务和其他工作,即为满工作量。

1.考勤奖。每月(250)元(其中全勤奖30元)。

1)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下),迟到(或早退)一次少得出勤奖2元及当月全勤奖。迟到或早退当月累计满三次作事假半天处理。(以此类推)

2)病假:病假半天少得出勤奖5元及当月全勤奖,不扣月考奖。一天病假少得当天出勤奖及当月全勤奖并少得月考奖65元(以此类推)。病假20天起满一个月少得当月出勤奖、全勤奖,一个月的月考奖。谎称入院看病被发现按全月病假处理。

3)事假:事假半天少得出勤奖5元及当月全勤奖,不扣月考奖。事假一天少得当天出勤奖及当月全勤奖并少得月考奖出65元。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3天少得当月出勤奖、全勤奖、月考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7天,少得6个月的考勤奖及月考奖。

4)旷工:旷工一节课作事假一天处理;旷工一天少得出勤奖、当月全勤奖及一个月月考奖。

5)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各种会议、教研活动、外出进修等,缺一次少得出勤奖、当月全勤奖。

6)教师产假、婚假、丧假按上级规定办理。产假:90天,难产加15天、晚婚晚育加15天。教师结婚或教师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和子女)死亡时,经学校领导批准,分别给予三天婚丧假。(只扣月考勤奖中30元全勤奖和每天10元的出勤奖,不扣月工作考核奖)在规定假期内逾期不上班但办理请假手续的按病事假处理,不办理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7)哺乳期间女教师,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每多一胎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在规定时间内不扣发出勤奖,哺乳时间超过按迟到早退论处。

8)关于零星假:①不影响工作。②生病配药。③不超过2小时。④事先办理请假手续。⑤每月不超过2次。

9)每学期,对出全勤的教师,奖励100元。

2.月工作考核奖。每月(1400)元左右。(有上下浮动,根据每年总数而定)。

1)师德修养奖(300元)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热爱学生,献身教育、忠于职守,为人师表,是每个教师的基本道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况少得部分或全部师德修养奖。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②有违法行为的。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不得全月月考奖,如需就医,由责任人承担全部医药费及营养费。④进行有偿家教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兼课的。⑤私自向学生销售物品,索要钱物,乱设名目收费。⑥教职工之间或与学生家长、社会群众吵嘴、打架的。

2)文明办公奖(300元)

文明办公是学校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少得文明办公奖。①办公室不卫生,值日教师每次少得10元。②教师办公桌椅簿本、物件安置无序,有非办公用品,每次责任人少得10元。③空课教师在办公室听音乐、做私事,每次少得10元。④办公室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空调。办公室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少得10元。⑤如果上述情况无法查清单独责任人,则办公室成员每人每次少得10元。

3)教学工作奖(300元)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五认真”,执行《常州市中小学学科教学常规》,扎实工作,搞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①教师不备课上课(备课以教案为主)一节少得100元,备课马虎的少得50元。②如有调课,未按调课表上课的一节少得20元。③作业布置过量或明显不足每次少得30元,批发不认真、不规范,经发现一次少得30元。④考试中弄虚作假,阅卷时有舞弊行为的,经发现一次少得100—150元。

4)管理奖(500元)

A、班级管理。管理好班级是每位教师应尽的职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班级管理奖。①早读课,午后学生自习(或午睡)教师不到班每次少得10元。②学生做操、眼保健操老师无故不到场或不进行管理,一次少得10元。③不能按学校规定安排好大课间活动,不负责督促学生参加兴趣小组活动及校级各项训练每次少得10元。④放学后不能及时清场、门窗未关锁好,电灯、电扇、电脑投影未关每次少得10元。每次放学不能组织学生有秩序离校做好护送工作的一次少得50元。

B、卫生管理。教师根据学校包干区安排,认真做好每天的清洁工作。学校根据每天记载情况累计评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全年奖200元,二等奖全年奖100元。

C、就餐管理。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认真做好每天的就餐管理工作。学校根据每天记载情况累计评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全年奖200元,二等奖全年奖100元。

3.代课补贴:6元/课时。

4.由学校安排的突击性工作节假日加班补贴:50元/天。

(三)质量奖(周茹媛副校长负责审核)

宋剑湖小学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奖励标准及办法见附表。

1.论文获奖:在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的少先队、综合实践活动、德育等非本专业的论文,按奖励标准执行。

2.参加各级评优课、基本功竞赛获奖办法见附表。

3.体育比赛获奖:①田径运动会奖励:田径(总分)获武进区一、二、三等奖分别指总分前3名、前5名、前8名。(本项奖金由主教练分配)②体育单项奖励指:跳绳、踢毽、长跑、健美操等项目;体育球类指: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武进区级一等奖指第一名,二等奖指第二、三名,三等奖指第四、五、六名)③校级田径赛、单项(群体)比赛、广播操比赛等奖年级组第一名奖励金额见附表。

4.学科调研

1)校级调研。分达标奖和优秀奖。

A、达标奖:

所有年级及学科的调研中及格率达到97.5%,优秀率达到35%,低分率小于1%;

达到指标的每项奖100元。

B、优秀奖:

一二年级语数: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80%;

三四年级语数英: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60%;

五六年级语数英及其他术课: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40%;

达到优秀奖指标的每项奖200元。

2)区级调研。及格率达到97.5%,优秀率达到35%,低分率小于1%;达到指标每项奖300元,三项全部达到再奖300元。

区调研时,如一个班级只抽取部分试卷,以抽调试卷数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学生成绩不作为奖励依据;如该班一张试卷未抽取,则全班成绩以校调研标准进行奖励。

3)调研涉及学科、年级、时间由教导处统筹安排。

4)质量奖中,一个老师兼几个班的可累计奖励。

5.其它类指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中包括演讲比赛、影评、征文、作文、书法、美术等的辅导奖。同一作品在不同级别获奖的,只对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6.辅导的学生在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奖的,20人以内以每人5元发放。特殊情况由校长室决定。凡购书参加的常州市级以上的获奖均按区市级计奖。

(四)荣誉奖(李文平总务负责审核)

1.个人荣誉奖。

1)本年度被学校和上级行政部门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综合性荣誉的,校级100元,武进区200元,常州市的300元,省级及以上500元,全国级1000元。(上级部门已发奖金的不再重复发奖金)

2)被学校或上级行政部门或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组织评为单项先进个人的,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科技辅导员、体育先进工作者、现代教育技术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等。校级100元,武进区级150元,常州市级及以上200元。

3)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单项竞赛活动中,被授予优秀辅导员称号的,武进区级100元,常州市及以上150元。

4)在非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活动中,被授予荣誉称号的,武进区以内的30元,常州市及以上的50元。

五、几项说明:

1.长病假、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员按本人考核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计发。

2.实行绩效工资后,所有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的津贴、补贴一律停止执行。(苏政办发【2009】84号文件规定)

3.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师本人填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具体负责审核的部门统一审核,经全校公示后,报校长室审批发放。

4.经查实,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秩序的,年度考核可定为不合格。有其它损害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年度考核可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武教人【2009】31号文件精神)。

以上方案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教育局审定后,予以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

             常州市武进区宋剑湖小学

                                                    2018.8.29

1:宋剑湖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立新          副组长:丁雄鹰  周茹媛

成员:蒋云峰  姚春霞  管洪霞  李文平  吴彩琴  章志英  

龚绯霖  许霜婷  陈婷    王金红  吴小玲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