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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创建武进区 “工人先锋号”考评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15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关于下发创建武进区 “工人先锋号”

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总工会、工会联合会,各系统(局)、直属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武工字[2009]2号《关于开展“六个100行动”的通知》精神,有效推进“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依据武工字[2008]21号《关于大力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量化考核内容,现下发本考评细则。

一、创建“工人先锋号”的范围和对象

“工人先锋号”的范围和对象是: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武进”的伟大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和服务窗口。

二、创建“工人先锋号”的条件和标准

1、具有一流素质。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技能水平。

2、创造一流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深入扎实,管理科学民主,具有牢固的科技创新意识和节能减排意识,在工作经验,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3、提供一流服务。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高效规范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在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取得一流业绩。坚持开展各项争先创优活动,工作业绩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无重大安全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建设一流团队。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职工信赖、公众认可。

三、创建“工人先锋号”的考评及命名

工人先锋号的创建和表彰命名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认可、严格考核、好中选优的原则,由基层工会根据创建“工人先锋号”的创建标准,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创建申请,由各镇(开发区)总工会、工会联合会,系统(局)及直属单位工会进行初评后,向区总推荐,经区总综合考评合格,于年底进行命名表彰,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创建“工人先锋号”的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制定方案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落实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制定创建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创建规划。

2、突出重点主题,认真组织实施

创建活动要突出“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武进”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工人先锋号”的示范、引领、带动和激励作用,夯实建设基础。通过“工人先锋号”创建,实现一流素质展示职工风采,一流工作推进产业提升,一流服务塑造单位形象,一流业绩创立行业标杆,一流团队引领创优风尚。要积极动员各企事业单位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和服务窗口,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投入到创建“工人先锋号”中来。

3、严格创建标准,讲究创建成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工人先锋号创建考评或撤销称号:

1)本单位集体或成员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本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安全或责任事故的;

3)本单位被媒体或群众曝光检举,情况查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与“工人先锋号”称号不相符的。

望各级工会按照《实施意见》和《考评细则》,大力组织开展好“工人先锋号”的创建活动,积极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树立新标杆和新样板,打响“工人先锋号”新品牌,为“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武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请各申报单位于325日前,将争创武进区“工人先锋号”的材料报武进区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附件:一、武进区“工人先锋号”推荐申报表

二、创建武进区“工人先锋号”考评细则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武进区“工人先锋号”推荐申报表

申报单位:

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班组名称

 

组建时间

 

班组人员构成情况

    人,其中男   人,女   人,平均年龄   岁,35岁以下   人。

党员     人,团员     人。

大专以上   人,高中(中专)   人,初中   人,小学   人。

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及以下   人。

高级技师   人,技师      人,

高级工     人,中级工    人,初级工    人。 

班组长

情况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学历

 

任班组长时间

 

 

 

职称

 

技术等级

 

班组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所在基层工会意见

 

 

 

 

 

       

申报单位工会意见

 

 

 

 

 

 

       

区总综合考评意见

 

 

 

 

 

 

       

注:申报单位为各镇、开发区、各系统(局)、直属单位工会


附件二:

创建武进区 “工人先锋号”考评细则

序号

     

标准分

自评分

考评分

1

创建组织健全,目标、方案明确。(以书面材料为准)

8

 

 

2

学习制度健全,全年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少于4次。(以台帐为准)

10

 

 

3

管理制度规范,各项业务实现目标管理,任务指标定性量化,运作安全高效。

8

 

 

4

团队精神好,凝聚力强,具有创新精神,职工人人爱岗敬业、业务精通、完成任务出色。

10

 

 

5

争创集体有先进典型个人或在同行业领先,为企业或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经验事迹。

15

 

 

6

创建氛围浓,及时上报各类创建和竞赛活动信息,创建“工人先锋号”品牌成为自觉行动。

8

 

 

7

积极开展“三小五手”竞赛活动,“精一会二学三”热情高。组织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18

 

 

8

争创集体岗位负责人业务精通,带头作用明显,组织协调能力强。

8

 

 

9

实现保障服务承诺制,行业反响好,无有责投诉。

10

 

 

10

工作(服务)场所整洁、美观,有醒目争创标志。

5

 

 

加分项目

职工创新成果得到区级肯定加2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8分。

 

 

 

创建集体或个人先进事迹在区级媒体报道加2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8分。

 

 

 

创建集体或个人在上级组织的技术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区级第三名1分、第二名2分、第一名5分;市级第三名2分、第二名3分、第一名6分;省级第三名3分、第二名5分、第一名8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