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创建武进区 “工人先锋号”
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总工会、工会联合会,各系统(局)、直属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武工字[2009]2号《关于开展“六个100行动”的通知》精神,有效推进“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依据武工字[2008]21号《关于大力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量化考核内容,现下发本考评细则。
一、创建“工人先锋号”的范围和对象
“工人先锋号”的范围和对象是: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武进”的伟大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和服务窗口。
二、创建“工人先锋号”的条件和标准
1、具有一流素质。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技能水平。
2、创造一流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深入扎实,管理科学民主,具有牢固的科技创新意识和节能减排意识,在工作经验,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3、提供一流服务。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高效规范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在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取得一流业绩。坚持开展各项争先创优活动,工作业绩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无重大安全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建设一流团队。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职工信赖、公众认可。
三、创建“工人先锋号”的考评及命名
“工人先锋号”的创建和表彰命名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认可、严格考核、好中选优的原则,由基层工会根据创建“工人先锋号”的创建标准,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创建申请,由各镇(开发区)总工会、工会联合会,系统(局)及直属单位工会进行初评后,向区总推荐,经区总综合考评合格,于年底进行命名表彰,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创建“工人先锋号”的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制定方案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落实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制定创建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创建规划。
2、突出重点主题,认真组织实施
创建活动要突出“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武进”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工人先锋号”的示范、引领、带动和激励作用,夯实建设基础。通过“工人先锋号”创建,实现一流素质展示职工风采,一流工作推进产业提升,一流服务塑造单位形象,一流业绩创立行业标杆,一流团队引领创优风尚。要积极动员各企事业单位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和服务窗口,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投入到创建“工人先锋号”中来。
3、严格创建标准,讲究创建成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工人先锋号”创建考评或撤销称号:
(1)本单位集体或成员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本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安全或责任事故的;
(3)本单位被媒体或群众曝光检举,情况查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与“工人先锋号”称号不相符的。
望各级工会按照《实施意见》和《考评细则》,大力组织开展好“工人先锋号”的创建活动,积极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树立新标杆和新样板,打响“工人先锋号”新品牌,为“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武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请各申报单位于3月25日前,将争创武进区“工人先锋号”的材料报武进区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附件:一、武进区“工人先锋号”推荐申报表
二、创建武进区“工人先锋号”考评细则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武进区“工人先锋号”推荐申报表
申报单位: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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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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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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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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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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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人员构成情况 |
共 人,其中男 人,女 人,平均年龄 岁,35岁以下 人。 | ||||||||||
党员 人,团员 人。 | |||||||||||
大专以上 人,高中(中专) 人,初中 人,小学 人。 | |||||||||||
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及以下 人。 | |||||||||||
高级技师 人,技师 人, 高级工 人,中级工 人,初级工 人。 | |||||||||||
班组长 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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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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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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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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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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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班组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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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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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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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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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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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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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基层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
申报单位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区总综合考评意见 |
年 月 日 | ||||||||
注:申报单位为各镇、开发区、各系统(局)、直属单位工会
附件二:
创建武进区 “工人先锋号”考评细则
序号 |
考 评 内 容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1 |
创建组织健全,目标、方案明确。(以书面材料为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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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习制度健全,全年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少于4次。(以台帐为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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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制度规范,各项业务实现目标管理,任务指标定性量化,运作安全高效。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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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团队精神好,凝聚力强,具有创新精神,职工人人爱岗敬业、业务精通、完成任务出色。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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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争创集体有先进典型个人或在同行业领先,为企业或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经验事迹。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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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创建氛围浓,及时上报各类创建和竞赛活动信息,创建“工人先锋号”品牌成为自觉行动。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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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积极开展“三小五手”竞赛活动,“精一会二学三”热情高。组织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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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争创集体岗位负责人业务精通,带头作用明显,组织协调能力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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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现保障服务承诺制,行业反响好,无有责投诉。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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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作(服务)场所整洁、美观,有醒目争创标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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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职工创新成果得到区级肯定加2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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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集体或个人先进事迹在区级媒体报道加2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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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集体或个人在上级组织的技术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区级第三名1分、第二名2分、第一名5分;市级第三名2分、第二名3分、第一名6分;省级第三名3分、第二名5分、第一名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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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