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武进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苏教办[2006]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规范校务公开工作,提高学校民主决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评选一批“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二、评选程序:
1.自查申报。按照武进区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考核评分表(见附件)的要求,各学校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于11月30日前提出申请,填写“武进区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随同武进区校务公开先进单位检查考核评分表和学校校务公开总结材料报区教育工会。
2.考核验收。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组织考核小组,对申报学校进行考核验收。
3.确认命名。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对符合要求的学校统一授予“武进区校务公开先进单位”称号,颁发证书、标牌,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同时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名额分配情况,择优推荐部分达标学校参加“常州市校务公开先进单位”的考核验收和命名。
三、评选要求:
1.申报“校务公开先进单位”,其考核分必须为95分以上,不能降低要求,更不得弄虚作假。
2.已评为“武进区校务公开先进单位”的学校不再申报,但不搞“终身制”,如出现违反校务公开工作要求的,将取消其称号,并在媒体上公布。
3.各学校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组织、制度建设,不断加大校务公开力度,提升学校民主治校和依法治校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附件:
一.常州市武进区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考核评分表
二.校务公开工作教职工测评表
三.校务公开工作学生测评表
四.常州市武进区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常 州 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