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暑期休养工作的意见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基层工会:
为切实做好今年暑假期间教职工休养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1、教职工休养工作要严格执行武教工(2003)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暑假期间,教职工的休养活动坚持就地、小型、健康、多样、有效的原则,不得出国、出境。
2、要切实提高暑假休养活动的质量。休养活动可与参观、学习、考察、研讨交流工作相结合,充实、丰富休养活动内容,提高休养活动质量。
3、要严格执行暑假休养活动的审批制度。凡符合武教工(2003)52号文件规定,三年内未组织教职工外出休养的学校,可组织教职工外出休养,并填写《武进区教职工暑假休养申请表》(网上下载),待区教育工会报局党委批准后方可外出(统一组织外出休养的学校,务必于
4、要严格遵守暑假休养活动的财务制度。根据武教办{2005}17号文件规定,学校组织教职工外出休养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经费原则上由校行政、工会、教职工个人三方共同承担,不得借休养进行公款旅游。
5、要确保外出休养的安全。组织教职工外出休养的学校,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制订周全的安全机制,严格安全措施,责任到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障教师的人身安全。
常 州 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200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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